宜兴市委政法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
发布时间 7/29/2019 9:24:27 AM 字号:【大】 【中】 【小】 发布人 : 办公室 来源 :办公室 浏览次数 : 5258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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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政法、综合治理、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对一定时期内的全市政法、综合治理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统一政法、综合治理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 3、检查政法各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严格执法、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具体措施。 4、大力支持和严格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 5、组织、协调和指导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各项措施在基层的落实。 6、组织推动政法、综合治理战线的调查研究和宣传工作,探索政法、综合治理工作改革,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 7、掌握政法队伍建设的情况;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市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市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涉及政法领导干部的大案要案。 8、指导基层综治办的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 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综合治理科、依法治市工作科、执法督查科、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科和办公室。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2.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宜兴市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中国共产党宜兴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三、2018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全市各级和政法信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平安宜兴、法治宜兴和过硬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一是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间谍反恐怖反邪教斗争,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圆满完成各级“两会”、青岛上合峰会、中非合作论坛、宜兴国际马拉松赛等33项重大安保任务。扎实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化解大突破专项行动和信访矛盾攻坚,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286件,化解信访积案34件。及时稳妥处置出租车罢运、房地产及小区物业管理、互联网金融、市属企业改革遗留问题等突出矛盾,加大非访打击力度,有效维护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二是服务经济发展积极有为。坚持“谁倒查谁,谁逃打谁”工作导向,完善检察提前介入、证据指引工作机制,全年侦破恶意逃废债务案件3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名,挽回经济损失2.17亿元,以拒执罪打击“老赖”21起,对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形成了强力震慑。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全年审结破产案件29件,处置债务106.5亿余元。深化银企协调、专项约谈工作,为24家企业化解金融难题。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专项行动,建立联动协调、陈案处置工作机制,查办非法集资案件23起,排摸关注并有效稳控投资受损人员2万余人。三是基层社会治理提档升级。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新升级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组织开展“零点”集中整治、冬季大巡防等行动,完成“村村通”、学校技防网、老旧小区监控汇聚等技防建设工程。实施网格化社会治理创新,建成市、镇、村三级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完成系统平台搭建、信息梳理上传等工作,网格化建设水平在无锡地区处于领先位置。加强交通、消防、安全生产领域监管,全年未发生有重大影响的公共安全事故。四是法治宜兴建设深入推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深入实施“七五”普法,组织实施46项法治惠民实事,深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全覆盖。完成公安职务序列改革和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强力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强检察公益诉讼,组建经济、食药环、知识产权等专业检察办案团队。我市被评为全省法治示范县(市、区)。五是政法队伍素质全面提升。组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加强理论培训、技能比武和业务考核,政法信访队伍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实施阳光扶贫、结对走访等爱民实践,人民群众对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满意率提高到95.45%,位居无锡地区首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委政法委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297.2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1.56万元,增长8.5%。其中: (一)收入总计1297.2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297.26万元,为当年从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101.56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是增加扫黑办专项经费。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3.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4.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持平。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1297.26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8.8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和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其中人大事务830.61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18.2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61.49万元,增长119.1%。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与上年有差别。 2.外交(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国防(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4.公共安全(类)支出446.59万元,主要用于公安支出和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其中公安支出444.5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0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9.58万元,减少44.6%。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与上年有差别。 5.教育(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没有单独列出该统计项目。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17.他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18.国土海洋气象(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1.其他支出(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4.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持平。 25.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委政法委本年收入合计1297.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7.2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委政法委本年支出合计129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1.83万元,占36.4%;项目支出825.43万元,占63.6%;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宜兴市委政法委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297.2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1.56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是增加扫黑办专项经费。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宜兴市委政法委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1297.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1.56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是增加扫黑办专项经费。 宜兴市委政法委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83.17万元,支出决算为129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扫黑办专项经费。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27万元,支出决算为34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中人大事务(款)只包含行政运行(项),而决算中将人大事务(款)分为行政运行(项)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两项进行统计。 2.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6.6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中人大事务(款)只包含行政运行(项),而决算中将人大事务(款)分为行政运行(项)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两项进行统计。 3.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2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中未设置该款项。 (二)公共安全(类)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56.17万元,支出决算为12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中公安(款)只包含行政运行(项),而决算中将公安(款)分为行政运行(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其他公安支出(项)进行统计。 2.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中公安(款)只包含行政运行(项),而决算中将公安(款)分为行政运行(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其他公安支出(项)进行统计。 3.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1.5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中公安(款)只包含行政运行(项),而决算中将公安(款)分为行政运行(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其他公安支出(项)进行统计。 4.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中未设置该款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中未设置该款项。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中未设置该款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委政法委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1.8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49.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22.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宜兴市委政法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7.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1.56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是增加扫黑办专项经费。宜兴市委政法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83.17万元,支出决算为129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追加扫黑办专项经费。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委政法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1.8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49.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22.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宜兴市委政法委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8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51.8%;公务接待费支出4.5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与预算一致,与上年度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4.8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与预算一致,与上年度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4.85万元,完成预算的80.8%,比上年决算增加2.36万元,主要原因为维修费用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车使用频率少于预期,油费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汽车油费及修理费等。2018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3.公务接待费4.51万元,完成预算的75.2%,比上年决算增加0.17万元,主要原因为接待人数批次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人数批次少于预期。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51万元,接待15批次,200人次,主要为接待待上级检查、其他单位学习交流活动等;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宜兴市委政法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72万元,完成预算的36%,比上年决算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为会议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会议减少。2018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个,参加会议50人次。主要为召开政法工作会议等。 宜兴市委政法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9%,比上年决算减少17.89万元,主要原因为培训人次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培训人次减少。2018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个,组织培训100人次。主要为网格员业务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兴市委政法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5万元,比2017年减少6.45万元,降低22.2%。主要原因是: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有所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共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1168.3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四、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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